“反腐记|贵州两“虎”一审一判.孙志刚被控受贿8.13亿余元,李再勇因受贿4.32亿余元、滥用职权造成生态破坏损失8645万余元被判死缓>>”
根据最新信息,贵州省两位高级官员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其中,孙志刚被控受贿金额高达8.13亿余元,而李再勇则因受贿4.32亿余元及滥用职权造成生态破坏损失8645万余元被判处死缓。这两起案件再次凸显了中国反腐斗争的坚定决心和力度。
贵州反腐重拳出击:孙志刚、李再勇两案揭示反腐决心
2024年8月,中国反腐斗争再出重拳,贵州省两位重量级官员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孙志刚,曾任贵州省委书记等职,被控在2002年至2023年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受贿金额高达8.13亿余元。而李再勇,曾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等职,被查实非法收受财物4.32亿余元,并且滥用职权,造成生态破坏损失864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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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8月,贵州省两位高级官员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孙志刚,曾担任湖北省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重要职务。据检察机关指控,孙志刚在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受贿金额高达8.13亿余元[^5^]。
另一位官员李再勇,曾任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委书记,黔东南州委常委、副州长,铜仁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六盘水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秘书长,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等职务。李再勇被查实非法收受财物4.32亿余元,并且在担任六盘水市委书记、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令开工建设相关旅游开发项目,滥用职权造成生态破坏损失人民币8645万余元。最终,李再勇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
这两起案件不仅展示了中国反腐斗争的坚定决心,也体现了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通过这两起案件,公众可以了解到,不论官员职位多高,只要触犯法律,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也进一步强化了公众对法治社会的信任和期待。同时,这两起案件也提醒所有公职人员,必须严以律己,廉洁奉公,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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