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孕”来!好“孕”来!.9月1日起,河南将辅助生殖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涉及“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辅助生殖技术逐渐成为解决不孕不育问题的重要手段。然而,其高昂的费用往往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为缓解这一问题,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将“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12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20^]。
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覆盖了国家确定的8项辅助生殖医保准入项目,还包括了“胚胎培养-囊胚培养”“胚胎移植—冻融胚胎(囊胚)解冻”“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显微镜下切开取精术(加收)”等4项拓展加收项目[^21^]。报销方面,河南省规定不设起付线,全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首自付比例统一确定为10%,之后由统筹基金分别按70%和60%支付,有效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21^]。
此外,该政策还明确了异地就医的报销问题。综合考虑河南省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医保基金运行等因素,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暂不纳入保障范围,而省内异地就医费用则按规定正常纳入保障[^20^]。
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的出台背景是响应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及国家医保局等17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18^]。河南省的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对参保群众就医负担的关怀,也符合当前国家政策的导向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对于有辅助生殖需求的家庭来说,这一政策无疑是一大福音。它不仅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更提升了生育保障水平,使更多家庭能够享受到科技进步带来的生育机会。随着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和推广,相信会有更多地区跟进,为更多家庭带来希望和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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