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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16:04:00 进行了一次消息推送:

您订阅的快讯.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最新信息,以下是重新编写的新闻标题和正文:

新闻标题: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强化支付机构监管

2024年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对外公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宣布该细则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北京时间)。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运营,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同时促进支付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实施细则》共包含六章七十七条,涵盖了总则、设立变更与终止、支付业务规则、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内容。细则明确了支付机构在设立、变更及终止时的行政许可要求,细化了业务规则,并强化了监管职责与法律责任 [^7^]。 在支付业务规则方面,《实施细则》对支付业务进行了具体分类,并明确了新旧业务许可的衔接方式,确保了业务的平稳过渡。同时,细则还规定了用户权益保障机制和收费标准调整要求,以充分保护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7^]。 监督管理章节中,中国人民银行对重大事项和风险事件报告、执法检查等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化了对支付机构的股权穿透式监管,以防范非主要股东或受益所有人通过一致行动安排等方式规避监管 [^7^]。 法律责任方面,《实施细则》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支付机构及其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行为的处罚权限和措施 [^7^]。 此外,《实施细则》还规定了过渡期安排,要求已设立的支付机构在过渡期结束前达到相关设立条件和净资产与备付金日均余额比例要求。过渡期为《实施细则》施行日至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不满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7^]。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将严格落实《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非银行支付行业的全链条监管,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并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更好地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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